(一)加强能力建设。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在门急诊规范设置预检分诊场所,同时指派有专业能力和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或相关专业的医师,充实预检分诊力量,提高预检分诊能力。
(二)完善工作流程。对预检分诊检出的发热患者,应当立即要求佩戴口罩予以防护,进一步通过简单问诊和体格检查,详细追问流行病学史,判断其罹患传染病的可能性。对可能罹患传染病的,应当立即转移到发热门诊就诊。对虽无发热症状,但呼吸道等症状明显、罹患传染病可能性大的,也要进一步详细追问流行病学史,并转移到发热门诊就诊。(三)做好患者转移。预检分诊筛查出的需转移到发热门诊进一步诊疗的患者,应当按照指定人员最少的原则。(四)加强人员分流。医路线前往发热门诊。转移路线应当符合室外距离最短、接触院各建筑大楼(如急诊、门诊、住院大楼和医技大楼)应全部实行三通道,即医务人员通道、患者通道和医疗废物通道,设立职工专用通道,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一)统筹设置发热门诊和隔离观察室。发热门诊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发热门诊的设置应当与预检分诊、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管理统筹考虑。发热门诊和隔离观察室要在独立区域设置,有明显的标识,严格道循三区两通道的原则,防止人流和物流交叉。隔离留观病区(房)的数量应当依据疫情防控需要和发热门诊诊疗量确定,并根据变化及时调整。各医院应结合疫情防控和医疗机构实际情况,建立可长期使用的发热门诊,规范设置隔离留观病区(房),并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形成长效机制。(二)改善通风条件和完善防护设施。要加强留观室或抢救室通风条件和频次,如使用机械通风,应控制气流方向,从清洁侧流向污染侧;在发热门诊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充足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入口处应当设有速干手消毒剂等手卫生设施。(三)严格执行预防标准和工作流程。医务人员要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戴口罩前和摘口罩后应当进行手卫生;进出发热门诊和留观病房,严格遵循《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要求;严格执行发热病人接诊和筛查流程、落实发热病人登记报告制度;医务人员应当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流行病学特征,按照诊疗规范进行患者筛查,对疑似或确诊患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报告。进一步规范医务人员诊疗操作。进行核酸检测采样(痰或咽拭子)时,应做好充分的个人防护(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医用防护口罩、一次性隔离衣、护目镜/防护面屏/防护面罩、乳胶手套),戴手套前后严格执行手卫生。员工应积极配合体温检测及病区出入管理,做好个人与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态,提高警惕,不聚餐不聚会,严格限制探访,尽可能无探访无陪同,注意个人卫生(下班后洗脸、手机的消毒、水杯的管理等)和咳嗽礼仪。加强值班室通风和空气消毒。从省外返回人员,必须自行居家隔离14天,有症状者应及时上报。员工应尽量自带餐食,或者以科室为单位预定,专人自取。应避免多人同时进餐。尽量取消接触式体温检测仪的使用,避免交叉感染。严格遵循消毒产品使用说明,快速手消毒液不可用于物体表面(如接触式体温检测仪)的消毒。防护用品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医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不同人群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口罩选择与使用技术指引的通知》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物资保障组关于疫情期间防护服使用建议的通知》相关要求,避免资源浪费。
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所有医疗废物应用双层黄色垃圾袋盛装,生活垃圾按医疗废物进行处理。在院内交接时,应在其外面加套一层医疗废物袋,并实行院内专人、专车收集,按照固定路线转运。医疗废物袋应专袋专用,不可用于盛装私人物品或无菌物品。